被告徐静蕾等提交新依误导顾客 江中猴姑被据诉养胃
【江中猴姑被诉“养胃”误导顾客 被告徐静蕾等提交新依据】江中猴姑被诉“养胃”宣扬“误导顾客”一案有了新进展。养胃18日上午,江中据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猴姑汹涌新闻从会上状况了解到 ,被诉被告被告徐静蕾 、误导江中集团均弥补提交了新依据 。顾客
江中猴姑被告人徐静蕾在2017年3月10日向法庭提交的徐静新依弥补依据清单 原告李满贵供图 。
此外,提交案子还将在5月17日正式开庭审理。养胃
此前 ,江中据由徐静蕾代言的猴姑江中猴姑因标签上的“养胃”宣扬一度被北京市海淀区食药监局确定违法。2015年,被诉被告告发人李满贵据此申述出售者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误导出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物公司、顾客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 。徐静新依
但此次被告江中集团提交的相关裁决文书显现,海淀区食药监局现已吊销此前针对出售方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养胃“标签不妥运用的行政处分。
此案终究的审理成果,很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众多以“养胃”“去火”“健脑”为卖点的食物、保健品的宣扬边界 。
“养胃”宣扬曾遭海淀区食药监局处分 。
2014年8月 ,海淀区食药监局依据顾客李满贵的告发,通过对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工作人员问询,了解到由江中公司托付正鸿富公司出产的江中猴姑饼干的产品外包装上曾标示“养胃”字样 。
其时,海淀区食药监局以为,该产品标签不符合《流转环节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第2款“食物的标签、阐明书,不得含有虚伪 、夸张的内容,不得触及疾病防备 、医治功用”的规则